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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kaiyun卫清扫保洁管理方案

时间:2023-12-02 09:05:43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kaiyun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卫清扫保洁管理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提高机场路环境卫生质量,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确保道路日常保洁管理指标,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要求,加强机场路的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把机场路打造成“xx第一路”。

  (一)、保洁范围:负责机场路xx饭店至xx国际机场进出口段快慢车道卫生,机场路路口村至xx国际机场南北侧人行道的的卫生,新机场路全长24.64公里,道路保洁面积约152万平方米。

  (二)、保洁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确保道路日常保洁管理指标,管段人员要监督到位,莲点捡人员要确保责任区无成堆垃圾和泥沙,城市段清扫人员每天清扫路面不得少于两次,高速段清扫人员每天清扫不得少于一次。

  点捡人员从7:30—18:00按时在路面点捡垃圾,确保路面无白色垃圾,要求各段清扫人员早(5:30—8:30)、中午(13:30—15:30)对路面各清扫一次,确保道路卫生。

  (二)、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各自管辖路段,若发现清扫人员当天没有清扫路面的,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制度处罚。若自己管辖路段有保洁人员迟到、早退、甚至旷工,管理人员没有发现,按物业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三)、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与周围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随时准备好备用的保洁员,当自己管辖段有保洁人员辞职时,能及时找到新的保洁员顶上,以免影响道路保洁工作。

  (四)、管理人员要加强巡查和检查工作,随时掌握路面情况和保洁人员情况,发现有迟到、早退、旷工的应及时处理,做好保洁员考勤工作,确保路面保洁质量。

  (五)、上班时间管理人员发现保洁人员在路边聊天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没有去制止,按物业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作出管理失职的处罚,同时也要对保洁人员进行处罚。

  (六)、政治任务期间,按公司政治任务要求管理人员除负责管理保洁人员外,还应穿反光衣进入快车道巡捡路面垃圾。

  (七)政治任务期间,清扫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政治任务要求进行清扫,保持通讯畅通,政治任务需要时联系不上,每次扣当月奖金10元,未到岗参加完成政治任务的按旷工处理。

  (八)、保洁人员点捡、清扫不干净、不及时被公司领导发现一次扣当月奖金30元,被市领导发现一次扣除全部奖金。

  (九)、建立信息联络关系,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因机场路车流量大,垃圾较多突发事件较多。需要发动群众,部门经理与全段保洁员建立联络关系,分段管理人员与各段保洁人员建立联络关系,当发现路面有垃圾、泥土和石渣时都能及时通知保洁人员进行清理,缩短垃圾、泥土、石渣等在路上的停留时间。

  (十)、采取机扫与人工清扫、人员工点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洁。当有重大政治任务时,根据公司政治任务预案,合理增加临时点捡人员,除特殊情况外,物业部全体人员上路巡捡,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机扫范围:负责xx至路口村快车道卫生,清扫时间(5:30—8:30),人工清扫范围:xx至机场口慢车道和路口村至xx国际机场进出口两侧人行道卫生。人工点捡范围:xx饭店至xx国际机场进出口,快慢车道,路口村至xx国际机场进出口南北两侧人行道,点捡时间(7:30—18:00)。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环境卫生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106号)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当前我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现提出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建立科学合理、职责明确、调控有力的环卫管理体制,努力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环卫事业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环卫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层层监督、奖罚分明”的原则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法,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的目的。

  市区44条主次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的作业方式,即道路清扫保洁区域内道路两边建筑物至建筑物之间的卫生、道路绿地花坛(不含游园绿地)的日常卫生、果皮箱的保养与清掏等全部由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单位统一作业,变过去一条路几家扫为一家扫。改变过去责任分工不明确,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以市区44条主次干道为框架,划分五个区域,分别由机械化清扫公司和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开发区安排本单位、本辖区的清扫保洁作业。

  实行机械化清扫,有利于保证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对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都有明确的要求,国家建设部对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也有明确的规定,即要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20%。依托原机械清扫管理中心组建机械化清扫公司,由机械化清扫公司负责市区牧野大道以东、平原路以南、向阳路以北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全市机械清扫区域保洁面积为109万平方米。

  所有原环卫作业单位组建成环卫服务实体,环卫作业实体与社会卫生保洁组织共同参与道路清扫保洁竞标,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承担道路清扫保洁任务。成立新乡市环卫督查监理部,负责对全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行日常检查、督查和考评。

  (四)改革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变行政管理为合同管理。

  各作业服务实体在用工上根据作业需要进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经费拨付方式由原来的按人拨付改为按工作量拨付,由原来的定量如数拨付变为以考核结果按合同拨付,实行奖优罚劣。

  机械化清扫公司内分为2―3个分公司,实行内部竞标、市场化运作;市区其他道路按“属地管理”原则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社会化模式组织实施运作和管理,市政府对各清扫保洁区域按照统一的卫生和奖励标准进行考核。

  一是专业督查队伍的监督。以市环卫处原机械清扫管理中心的人员成立督查监理部,下设2-3个督查监理公司,负责对全市44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环卫设施维护情况的巡查。督查人员只发基本工资,每个人的活工资拿出来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奖励资金发放。二是社会监督,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社会知名人士和群众代表、协管员对环卫工作指导、评议和督导。通过考核、评比,对完成作业任务质量差、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严重的依约定条件解除合同;对完成作业任务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1.市环卫督查监理部负责对市区主次干道各清扫作业单位进行日评、周评、月总。坚持每天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未按整改要求整改的问题每月进行汇总,由市城 管局按考核办法和合同约定对清扫作业单位进行考核,市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核拨资金。

  2.市环卫处对督查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将其工资的活工资部分拿出来,作为效能考核工资使用,使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

  3.市城 管局对环卫处业务管理进行效能督查。根据每月督查结果和扣分情况,扣除其相应的管理经费。

  为充分调动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监督,提高全市道路清扫保洁乃至整个环卫工作水平,设立新乡市环卫工作奖励基金,市政府每年安排80万元,用于奖励在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作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道路环境,打造更加清爽靓丽的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特制定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理念,优化措施,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大环卫保洁机制,实施精细作业,强化源头管理,着力解决道路保洁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清爽、整洁、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细化道路保洁制度,落实道路保洁责任主体,合理配置作业资源,制定奖惩措施,将“道路清爽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突出重点,分级管理。以重点行动区域和一般行动区域相结合原则,将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道路和街巷划分为四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的级别确定相应的保洁保序管理指标及标准,实行分级保洁保序管理。其中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以及与海曙、江东连接的成熟路段作为本次我区“道路清爽行动”的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行动区域),参加市的“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市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以下简称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区保洁保序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80平方公里以外的镇乡(街道)和城区城中村参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

  3.提高标准,同步推进。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保洁水平为标杆,落实《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同步推进,全面提高道路洁净度,道路后退空地以“能绿则绿”为原则,清除卫生死角隐患。

  4.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搭建市民互动平台,多渠道提高全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5.加大投入,强化考核。进一步明确道路保洁定额标准,加大道路保洁经费投入;同时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考核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将道路保洁经费与保洁质量挂钩,提高道路保洁效益。

  通过开展“道路清爽行动”,逐步做到源头控制见成效、路面洁净见本色、行为规范见文明,把中心城区打造成市最清爽城区之一。具体目标如下:

  推动三个转变:作业方式从人工为主向机扫和人工有机结合转变,从单一保洁向综合作业转变,从被动保洁向主动服务转变。

  实现四个指标:重点路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机扫率达到75%,长效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市民投诉办结满意率达到20xx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实施方案以上。

  在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实施市“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按照市城 管局意见,确定下应北路(东)—大道(南)—机场路(西)—环城南路(北)合围区域(加上宋诏桥、长丰区域)作为重点行动区域实施“道路清爽行动”方案,其中包括钟公庙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石碶街道、潘火管委会和客运中心管委会的保洁道路。

  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道路(包括全区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保洁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其中福庆路按重点行动区域要求执行。80平方公里以外区域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以不低于市四级道路标准参照执行。

  全面梳理和明确全区每条道路的保洁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实现长效保洁的全覆盖、无缝隙。健全从墙角到墙角的“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将道路两侧建筑红线退让区域、绿化带纳入到道路保洁范围,实现同步保洁。探索实施重点难点区域整体保洁方式,将大型商圈、主要交通枢纽、菜市场以及餐饮聚集地周边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落实责任主体。

  优化作业工艺,提高保洁针对性。在优化机械清扫、人工清扫、路面喷淋、道路冲洗、沿街店面收集等工序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污渍清洗、快速巡捡等保洁工艺,全面清除白色垃圾、泥沙降尘以及污渍等道路污染。健全“日扫夜洗”等作业模式,夜间(22:00—7:00)以全面清扫、道路冲洗、污渍清洗为主;白天(7:00—22:00)以路面喷淋、垃圾收集、保洁巡捡为主,重点清除新产生的白色垃圾、降尘等污染物,努力做到垃圾在重点路面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健全沿街单位垃圾收集制度,逐步规范沿街单位倾倒垃圾行为,确保垃圾不落地。

  为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环境卫生质量,推进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高标准、精细化,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为实现省会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提供有力的环卫保障,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提出的道路清扫达到“全面提质、路见本色”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城市环境卫生是“第一窗口、第一形象、第一门面”意识,按照属地管理、明晰责任、狠抓落实的要求,采取对主要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管理,严格考核等措施,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质量。

  每年xx月x日至次年x月x日实行每日xx小时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为凌晨x点至晚x点;x月x日至x月x日实行每日xx小时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为凌晨x点至晚x点;x月x日至xx月x日实行每日xx小时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为凌晨x点至晚x点。

  x路(建华大街—水产街)、维明街(槐安路—新华路)、建设大街(槐安路—和平路)、青园街(槐安路—谈南路)等主要路段和x会堂、市人民会堂、文化广场、x广场、西清公园、珠璧城等重点部位周边的保洁时间延长到晚xx点。两站广场实行xx小时全天候保洁。

  对可机扫路段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车辆严格按规定车速作业,实施实时监控。在机扫保洁的同时,对机扫的死角死面及时进行人工补扫,当路面较脏时应放慢车速,确保达到保洁质量标准。作业单位要及时维护保养机扫车辆,保证车辆出勤率和完好率达到xx%以上,车容车貌干净整洁。具备喷淋功能的清扫作业车辆,必须加水喷淋。因设备故障不能喷淋抑尘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维修后方可继续作业。

  市区“四横八纵”道路x月xx至xx月xx日每天洒水x次,每周冲洗一次。其它次要道路每天洒水一次。遇有空气环境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道路洒水次数和道路冲洗次数。道路冲洗完毕后要达到路见本色,路牙及收水口无垃圾污物。洒水时要避开上下班高峰。冲刷路面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推水,不得形成积水。遇有xx度以上高温天气时,高压喷雾水车要按照规定路线,不间断地喷雾降尘。

  严格作业标准,实行每天“一扫两保”,达到“四无、六净”要求,做到与主次干道人工清扫经费一样、清扫保洁标准一样、检查评比一样、奖励奖惩一样。逐步推行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实行公开招标作业,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清扫效果。从xx月x日起将小街巷管理纳入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公示范围,与主次道路一同实行检查考核和评比,充分调动各区和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xx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城市管理局xx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kaiyun、建设局、园林局、交管局主管局长和各区主管区长及城管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总工程师xx担任。市城管局作为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具体负责道路清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各区和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将工作任务和标准细化、量化、具体化,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部位和每一个环节。

  (二)加大经费投入。从xxxx年x月起,将机械化清扫保洁经费在每年每平方米x。xx元的基础上增加到x。xx元。从xx月x日起,将小街巷清扫保洁经费在每年每平方米xxx元的基础上增加到xxx元。同时,各区也要加大投入,逐年递增,保证道路清扫保洁正常需要。每年年中、年末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审计局、城管局等部门参加,对各区环卫作业经费的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克扣、挪用环卫经费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从环卫清扫保洁作业经费中预留xxxx万元作为奖励资金。由市城管局按照“排名公示,奖罚公开”的原则,依据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评比办法,采取周通报、月排队、年总评的方式对各区清扫保洁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每月在新闻媒体公示结果,每季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罚。同时设立xxx万元奖励基金,对年终环境卫生评比先进区和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声势,提高广大市民的省会意识、城市意识和文明素质,激发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支持环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施工扬尘污染等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为顺利将我镇xxx主干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推向市场化,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服务采购要求:

  承包作业范围为xxx主干道范围内的道路、内街内巷、公共场所、旧村、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和各住宅小区街巷等,其中县道部分不含机动车道。环卫清扫保洁总面积为xxx平方米(详见下表)。

  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上门收集垃圾工作、“牛皮癣”清理、下水口沉池清理、道路路面洒水和冲洗、闲置地的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和设备的清洗、车行道和人行道等处的杂草清除、每天将承包范围内所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等工作。

  1、每日普扫两次,一级路18小时、二级路16小时、其他路段及小区10小时巡回保洁(无路灯区域保洁到晚上19:00点),保持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大街、大巷、横巷无卫生死角;

  3、繁华路段要按期冲洗(要求每周冲洗三次),其它路段每周冲洗不少于一次,保持路面干净;

  5、普扫作业要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路面净,路缘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落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明沟、绿化带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纸和乱涂画。一通:下水道口通。

  保洁率要达100%,保洁时间为18小时(即早上5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

  8、果皮箱清掏应及时(每天不少于两次),外壳及内胆每天擦洗一次,保持清洁;

  10、对发现道路设施包括交通标志、公共汽车上落站、电箱、果皮箱、电话亭、花池、树木、高压电塔(杆)以及商铺、住宅、小区建筑立面有乱张贴(城市“牛皮癣”)、涂写、刻画笔迹及其他残留物现象的,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3、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

  4、除每天完成普扫作业外,要全天巡回保洁,废弃物一出现在路面马上要清理干净。

  5、果皮箱应及时清掏、不得外溢;箱周围及地面应无抛撒及存留垃圾;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

  7、路面无淤泥、沙石、灰。夜间车辆洒漏沙石、灰或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污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在早上7:00前清理干净,白天洒漏沙石、灰、油污或有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污染要及时行动解决(污染面积50平方米以内需在30分钟清理干净,污染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酌情延长清理时间)。

  8、无条件服从镇级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

  13、做好下水道沉沙井、明渠和防蚊闸的清理及疏通工作(沉沙井、明渠每月要清理不少于一次,防蚊闸每天清理一次),要保证沙井、地漏不堵塞。遇有大雨应及时组织人员上街清理下水口杂物,保持下水口正常排水。

  14、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严禁私烧垃圾;

  15、果皮箱的养护做到摆放到位,及时清掏(每天不少于一次),外壳每天擦洗一次,保持周边地面清洁、无异味。

  18、符合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及《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如上级部门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提高,本项目质量标准也随之提高。

  卫生要求高,专业性强,这是医院物业管理的一大特点。清洁工作是重中之重,也是管理工作面临的最大挑战。医院不同与一般住宅、写字楼,清洁也不再是扫扫擦擦那么简单,要消毒,要注意交叉感染。对保洁人员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并须注重学习医院消毒隔离制度等知识。

  1、医院内公共场所、卫生间及栏杆设施的清洁维护,保持该部位干净、明亮,地面无灰尘。

  7、医院内不锈钢设施专业护理、抛光、上不锈钢油。铝合金等采用特用护理剂,定期擦试,保持光洁。

  1.医院项目的清洁服务工作由环境管理部负责,每周计划由环境管理部负责制定并报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后实施;针对医院保洁员普遍存在的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差、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等容易出现的问题,为确保每一位清洁员都能按照服务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满负荷工作。如我们将对每一张台、每一张床、每个病房都设定明确的清洁时间标准,根据各清洁区总劳动量确定清洁员名额,合理调配人员,实行劳动定额管理。

  2.辖区安防员和楼层助理或其它管理人员对所辖区内的清洁服务工作进行监管、对作业规范性、安全性和作业质量等进行检查,协助完善安全措施和处理突发问题。

  3.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客户服务信息的收集、服务申报,作业信息的发布和紧急情况的调度,物业服务中心督察负责对每日清洁作业情况进行抽查考评。

  4.清洁作业人员的责任区由环境管理部负责划分,并按照各片区物业特点,明确每个清洁作业人员的服务目标,作业要求与责任,编制《清洁责任区划分表》,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5.清洁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由环境管理部负责安排,并编制《日常清洁作业时间表》。清洁作业时间的安排以不应影响医院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与休息,不违犯医院的相关规定和劳动法规,并报分公司经理审批。清洁作业用品计划由环境管理部负责制定,并填写每月部门

  6.《采购计划》报医院领导审批。物业服务中心行政组按照《采购控制程序》实施采购,并定期对保洁用品开展质量评审,清洁作业材料实施定点、专项控制采购,环境管理部指定专人验收保洁用品的质量。

  7.清洁服务工作实施专业化分工作业,严格资质管理,未获得相应操作资格证或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与岗位不相符的工具、药品,包括操作方式进行作业,严格按照《岗位责权与操作程序》以及《清洁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按照《日常清洁作业时间表》开展工作,未经环境管理部部长或辖区管理人员的确认,不得随意更换作业内容影响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

  8.清洁材料、作业工具和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由环境管理部负责,机电工程部负责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专业维护,严禁使用未经批准的清洁材料,或不按规定使用清洁材料;异常情况(包括出现的突发性火灾、污水、雨水井、管道严重堵塞、暴风雨、施工作业等情况)的处理按照《异常情况处理应急措施方案》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实施;

  9.高空清洁作业严格按照《高空作业规程》进行操作,安全秩序部负责对高空作业的过程实施全程监控,并按照《标识样本》的要求,做好相关安全隔离与安全标识工作,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发布相关警示通知。

  10.通信机房、变配电房、照明和其它机电设施设备的清洁作业,由机电工程部负责按排相关持有效证件的专业人员作业,若需安排清洁作业人员清理,需提前提出申请,报分公司经理审批。清洁人员进入通信机房、变配电房作业,或实施对照明和其它机电设备的清洁作业,需由机电工程部安排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或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由清洁作业人员进行操作,通信机房需由医院工作人员部长部门批准,并派专业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11.清洁服务实行多重交叉检查制度,即采取清洁作业人员自查、部门部长与辖区安防员、楼层助理或其它管理人员的日检查和分公司督察的周考核相结合的三级检查制度。环境管理部部长、楼层事务助理和分公司督察根据《清洁作业规程》,分别对各个责任区的清洁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填写《清洁工作日检表》、《清洁工作周考核表》、《清洁作业人员月考评表》。另外我们将倡导星级服务,并制订和实施《清洁员星级服务规范细则》以适应医院的发展。

  根据国家优秀示范工业区、大厦物业管理标准,结合医院项目的物业特点与要求,制定医院项目正常期清洁养护计划及其作业标准,其实施效果将通过质量评审进行确认与完善,确保达到清洁服务与管理目标要求。

  1、室外场地达到六无(无沙土、无烟头、无纸屑、无垃圾、无杂草、无塑料袋。)室内场所做到三保(地板保洁、天面保光、门窗保亮)。

  2、卫生间做到四无(无污垢、无臭味、无尘埃、无蛛网)、五洁(洗手盆、蓄水池、尿池、厕坑等冲洗清洁)、二净(门板、玻璃擦拭干净)。

  4、除四害(月尾检查)。确保包干范围的公共场所的的四害(鼠、蟑、蚊、蝇)的次数及消杀工作达标。

  医院是病人密集的场所,医院环境最容易被感染病原微生物污染,从而为疾病的传播提供外部条件,促进医院感染的发生。医院、感染无论对社会及个人均带来严重危害。鉴于此我们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每次消毒、灭菌、隔离到达预定的要求,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与此同时,有责任向社会进行人人讲究卫生、时刻保护环境的宣传。

  2、加强清洁卫生工作。清洁卫生工作报告包括灰尘、污垢的试擦和清除,也包括对蚊虫、苍蝇、蟑螂、鼠类等的防治。

  3、进行清洁卫生工作时,必须注意不要扬起灰尘,避免播散污染。医院内不应使用扫帚与掸子,拖布的头最好能卸下以便消毒。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宜在污染后立即进行。其顺序应由污染较轻的病房开始,逐步进入污染较重的区域,最后处理病人公共活动场所。医护人员的工作地点也是清洁的重点。

  4、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避免污染、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汇报。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消点,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

  5、清洁被服专区存放。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工作人员还应做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

  6、医院内的污物处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感染性废弃物置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为了进一步创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加快卫生城、园林城和文明城市的创建步伐kaiyun,根据国家和省、市城市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五个余干”,实现进位赶超的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降低运行成本,完善考核办法,建立优质高效、运转协调、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城市卫生管理服务体系,为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新余干做出积极的努力。

  成员:县市政局、财政局、第六纪工委、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法制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亭镇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局,由齐成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城区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共设置四个标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相应经济实力,并具备能保证履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相关业务的城区保洁法人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标后须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1、对承包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每天在环卫所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普扫一次,然后转入全天候保洁。

  1、在清扫保洁时间内确保路段“三净四无”(即:路面净、环卫设施净、人行道净;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建筑余土废渣、无污泥积水)。

  2、确保承包路段果壳箱摆放整齐,外壳清洁,且果壳箱内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

  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各区域、各路段工作量、繁华程度、人口密度,科学合理划分管理范围,分类分段,确定承包标准。

  县城区内45条街道共计163.32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及城区里弄小巷57.91平方米(具体路段范围附后)。

  根据各路段人口来往密度和繁华程度,将城区道路清扫面积163.32万平方米及里弄小巷57.91万平方米,分为一、二、三类路段(具体分类见附表)。一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22为3800m,二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为4800m,三类路段人均清2扫面积为5800m。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为239.77万元,里弄小巷保洁经费为100.62万元,共计340.39万元,承包方的年承包费按12个月平均分摊,每月20日前由县财政按县城区道路清扫范围和里弄小巷保洁范围将承包费分别拨给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各自的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评结果扣除罚款在当月底前发放给承包方。

  采用试运营方式,即在与承包方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后,如六个月内县城区环境卫生无明显变化,或效果差、测评不合格的,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如在试运营期间,县城区环境卫生及里弄小巷卫生改观明显,承包方能够很好地遵守各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六个月后,转入正式运营,期限为一年。

  1、对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同承包方签订合同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承包路段无人清扫kaiyun,则合同自然解除,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没收履约金。

  2、对未按照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制定的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的,每次对承包方进行罚款50元-100元。

  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承包方须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运行,并独自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责任。

  新增的清扫保洁路段,在新增的当月起由县财政、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路段清扫类别核定经费,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对外承包。

  1、清运工具(板车)、清扫工具(扫帚、锹)及相应维护费全部纳入承包费中,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环卫标志服装由承包方按照市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和颜色自行配置,发放到位,并在规定的清扫保洁时间内穿戴整齐。

  为做好今冬明春道路清雪除冰工作,更加有效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对市民交通、工作、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项要求,深入群众解民之忧,帮民所困,实实在在地为民服务为标准。切实提高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冬季降雪后的应急能力,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常备不懈、全力以赴、全民参与”清雪方针,坚持“提高认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高效运行”的基本原则,确保下雪后及时清除辖区内积雪,为市民提供一个便利、安全、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今冬明春清雪除冰工作要坚持“以雪为令、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上下联动;专业保障、全民参与;人力与机械并用,先清主干道,后清次干道;先清理,后拉运”的原则实施作业。

  为加强冬季道路清雪除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新城区冬季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纳入环卫作业的所有街道的清雪除冰工作,由新城区环卫局负责,区交通局、区爱卫办依据职责职能动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三)沿街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商业门脸严格按照各自“门前三包”责任制范围清理积雪。

  (四)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对所辖区街道的清雪监督管理,积极动员和监督、协调沿街商业店铺、辖区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主动及时开展清扫清理积雪工作。

  (五)临街住宅小区、居民院落、居民楼围墙至马路中心线的积雪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或监督清除。

  (六)有明确产权的单位,由产权单位负责清除;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清除;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办事处责成辖区居委会组织居民清除。

  (八)清雪除冰工作由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进行监督,城管局跟踪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对清雪除冰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上报应急指挥部,并予以媒体曝光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一)遇有降雪天气,各相关单位、部门、科室立即自动启动清雪方案,清雪标准要达到:路面净、便道净、路牙净,主次干道无积雪堆放。

  (三)城管局组织各执法中队逐街逐巷对沿街单位、商户进行督促、检查,并对行动迟缓、拒不落实“门前三包”的单位、商户依法处罚。

  (四)城管局要负责好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五)如遇暴雪、大暴雪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启动重特大应急预案,由区主要领导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任务分解;做到责任到人、追踪落实。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局相关部门安排好冬季值班,密切注意天气预报,遇有降雪天气,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并保证人员、机械、物资三到位,及时部署清雪除冰应急工作。

  (二)各沿街单位、商户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范围及时清除责任区积雪,白天降雪在停雪后3小时内完成除雪任务;夜间降雪在次日上午12时前完成除雪任务。

  (三)环卫局根据辖区清扫面积、主次干道合理分配清融雪车辆,保证各所清扫保洁人员要全员上岗,并将积雪按工作标准7日内完成清理。

  (四)各单位做好清雪机具日常保养、维护,做到随时能投入清雪工作,作业时要配备警示标志,以保证道路清雪作业安全。

  (五)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白天降雪的要在当日下午4时前,夜间降雪的要在次日上午11时前及时将本部门清雪工作情况上领导小组部办公室,办公室将各项数据整合后统一报送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

  (六)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清雪除冰工作,为使清雪除冰工作有效落实,对清雪除冰不利或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的单位和商户进行媒体曝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方针,市城区主要道路清雪除冰应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路段分包”的原则,局属有关单位和干部职工要切实履行清雪除冰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以雪为令、统一行动、及时清除。

  成立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侯献峰任组长,局各县级干部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清雪除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卫处,环卫处主任王现臣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清雪除冰相关工作。

  具体任务为负责分包路段机动车道机械化清雪除冰应急工作,遇极端天气时租赁机械协助环卫部门开展清雪除冰,无需组织本单位人员在分包路段人工清理。全市动员启动后,按照“部门落实、门前自包”的原则,组织本单位职工做好分包路段的积雪清理工作。

  (九)责任路段:黄河路(京开大道—濮上路)、振兴路(绿城路—古城路)、金堤路(绿城路—建设路)

  (十一)责任路段:建设路(京开大道—濮上路)、古城路(京开大道—濮上路)

  (一)各责任单位负责做好清雪除冰设备租赁工作,清雪除冰设备按照1台/公里标准配备(平地机、铲车等)。遇大雪及以上恶劣天气时,在收到局清雪除冰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通知后,立即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二)降雪期间,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保证本单位清雪除冰任务按时完成。各单位接到雪情通知后,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通讯畅通。

  (四)由局督查科、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局属各单位清雪除冰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为切实做好今冬我区清雪防滑工作,保障市民正常出行和良好的交通秩序,维护城市环境安全,保护市政设施、园林绿植完好,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以雪为令、安全第一、保护生态的理念,以行车、行人安全和道路畅通为目的,督导各清雪部门严格控制使用融雪剂。坚持“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建立以监督考评为抓手、机械与人工相配合的清雪管理机制,实现清雪工作科学化、机械化、社会化、精细化,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清除影响道路交通和居民通行的积雪、积冰,努力创造雪美路畅的人居环境。

  1.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督导各处置部门按照标准,妥善处理清雪防滑类数字城管案件。

  2.区环卫服务中心:负责责任区内人行道路及分包的新威路、菊花顶路、宝泉路、和平路等路段的清雪工作。

  3.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负责文化路、青岛路、世昌大道、统一路、海滨北路、海滨中路、育华路等路段的清雪工作,负责对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市政设施保护和园林绿化保护的考核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清雪工作负总责。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辖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以及广大居民,及时完成辖区街巷、门前三包区域以及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区域清雪工作;积极督导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完成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清雪工作;各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辖区内各村(居)和各清雪责任单位完成清雪任务kaiyun,并在辖区内最少设置一处积雪消纳场。

  区政府大院各单位负责大院内外各自负责区域的清雪任务;在外办公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三包”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协助分包社区居委会及时完成清雪工作。

  住建、工信、商务局、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领域、本行业的主管作用,积极协调督促各物业公司、开发建设单位、工业企业、商场商户、金融机构等及时完成清雪工作。

  负责划分辖区内的清雪、清冰工作责任区,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门前三包”区域督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全区清雪工作。负责对各清雪责任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清扫拉运情况和消纳场管理的考核工作;负责市区内积雪消纳场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融雪剂的采购、分发工作;负责查处以倾倒积雪为由随意倾倒垃圾污物等违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实行清雪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责任分工、考核要求,认真制订本单位清雪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设备到位、行动高效。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责任单位要以应对大雪的要求做准备,加大资金投入,补充清雪设备,储备清雪物资,雪前抓紧进行设备检修维护,确保状态完好,能随时投入使用;要组建稳定、高效的清雪队伍,安全开展清雪工作,做到责任明确、设备到位、措施得力、指挥畅通、反应快速。

  (三)狠抓工作落实。从进入冬季起,各镇街、各主要清雪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相关清雪责任人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随时接受调度和指挥。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以雪为令,人员、设备马上出动,不等不靠,按照轻重缓急依次进行,及时完成清雪任务。如有雪灾发生,要全力投入清雪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雪灾对人们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扫雪要彻底,清运要及时,如因特殊情况暂时不能外运的,要整齐堆放。市区在老海港设有两处积雪消纳点,倾倒积雪要严格遵守消纳点管理要求,听从现场调度人员指挥,垃圾和积雪要分离处理,严禁将带有垃圾的积雪倒入消纳点。

  (四)科学使用融雪剂,保护好生态环境。严格控制使用融雪剂。市区清雪除了部分主次干道、坡道和重要路段的车行道以外,其他区域严禁使用融雪剂。允许使用融雪剂清雪的道路或路段应予以公布。根据《关于加强威海市区融雪剂使用管理的意见》、《威海市城市清雪防滑操作技术细则》规定,降小雪时,平缓路段禁撒融雪剂,坡道路段结合实际需要撒布融雪剂,且撒布量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降中雪时,必须先铲刮路面积雪再撒布融雪剂,且撒布量不得超过20克/平方米;降大雪及以上雪情时,清雪作业方式与降中雪要求相同,融雪剂撒布量应小于30克/平方米;降暴雪及以上降雪时,撒布量应小于40克/平方米;严禁降雪前撒布融雪剂,雪后需按要求及时将含有融雪剂的污雪清运至消纳点。

  (五)维护好市政设施及园林绿植。车行道清雪,路边石、隔离设施及道路中间绿化带 1 米范围内,不得撒布融雪剂;清雪机械作业,机械设备边缘距离路边石、隔离设施及道路中间绿化带不得小于 0.3 米。新购置撒布机撒布口应配备可调式压盐板且离地高度在50cm以内,无法改安装的老旧撒布机应逐步淘汰。人行道清雪,禁止使用融雪剂和大型机械设备。彩色非机动车道清雪作业,禁止使用铁制工具,允许使用扫帚、 塑料铲(锹)、清雪滚刷等木质、塑料制工具。城市道路绿化带应按规定设置挡盐板,并确保整洁、规范、无损坏。挡盐板的使用应遵循新旧互补、以新替旧的原则,新购置的挡盐板高度统一为1米。

  3. 规范机械设备清雪作业方式,查处损坏市政设施(包括路面、检查井等)和园林绿植行为。

  4. 保障人行道通行条件,采用小型机械或人工清理出1-2米宽路面供行人通行即可。

  6. 确保绿化带无融雪剂,严禁将污雪倾倒于绿化带内。因使用融雪剂导致来年绿植死亡的,列入城管平台采集考核。

  7. 公园、广场及小游园清雪,重点清理各出入口、主要游览路线、重要景观节点、台阶、坡道等处积雪;可结合实际情况预留赏雪区及拍照区,满足不同人群需要。

  8. 物业社区重点清理小区主出入口、坡路段、甬道、楼宇门前、台阶等处积雪,确保业主出行畅通;雪停后及时清运积雪,避免路面形成积雪(冰)。

  9. 社区清雪应采用人工或扫雪机等物理方式,保护好苗木、道路等基础设施,除车行坡路段外不得使用融雪剂。

  (七)强化清雪工作宣传。城市清雪人人有责,要积极倡导全民参与清雪,保障降雪期间城市道路通畅。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齐抓共管监督融雪剂使用,保护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引导市民雪天公交出行。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城市清雪防滑工作,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美好城市家园。

  (八)作业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各类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全面检查和养护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顺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抓好一线清雪队伍安全生产教育。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安全作业教育活动,加大对清雪人员、驾驶员、积雪转运处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强化和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冬季清雪作业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岗位作业人员都能充分掌握安全作业要领,尤其是对恶劣天气下早晚班作业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培训。

  (九)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疫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对清冰雪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作业安全防护、普及防疫知识,做好检查作业人员体温日常监测确保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日常佩戴到位,确保作业人员防护规范。

  (十)及时报送信息。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清雪工作的督导调度,建立有效的信息联络机制,按要求及时上报清雪工作开展情况,白天降雪的要于当日下午15:30前报送清雪工作情况;夜间降雪的要在次日5:30前报送清雪工作情况,清雪情况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及时清除中心城区冰雪,保障冬季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对中心城区清雪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中心城区清雪指挥部。市政府主管领导为总指挥,市城管局局长及中心城区区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指挥部办公电线。

  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广播电视中心、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交警支队、军分区、驻齐部队、哈局齐齐哈尔站、报业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为指挥部的成员单位。

  (一)市清雪指挥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验收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清雪工作;遇重大雪情负责协调市直各相关部门调动社会力量清除主要街路冰雪;确定清雪、运雪的时限、标准;负责中心城区融雪剂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组织行政、行风、文明办、新闻媒体等单位监督清雪情况。

  (二)各区政府为本辖区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清雪方案及雪灾应急方案、建立组织指挥和监督体系,明确责任范围,组织辖区的清雪工作,同时负责本辖区清雪工作的宣传发动、监督检查和验收。

  1.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清雪责任区,正面自单位临街路段内的建筑物墙基起至慢车道路边石,侧面至毗邻单位分界线;有巷道的至巷道中心线。其他道路、桥梁、公共广场、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城市公共区域,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单位负责或由其按照承担能力,就近划入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清雪责任区。

  2.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的清雪工作,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负责。

  3.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用自管场地的清雪工作,由其自行负责。

  4.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集贸市场、展销场馆、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众聚集场所,独立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穿过城区的铁路、公路、隧道的清雪工作,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6.建设工程现场及其对应的公共区域的清雪工作,未开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开工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已竣工交付使用的由管理单位负责。

  7.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场所的清雪工作,由其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清雪责任区内冰雪,责任人分别按照规定负责清除和堆放,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运输和处理。

  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约定清雪责任的,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做好清雪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工作。工商部门负责临街商家业户、国资委和经委负责分管企业、教育部门负责各级学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和小区物业、文体部门负责行管单位、交通部门负责直管路段和公交公司清雪的动员、督导、监管和督办工作。交警部门负责清雪现场车辆疏导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党政办公中心各单位完成区政府划定责任区的清雪工作。民政部门和军分区组织驻齐部队承担中雪以上的突击清雪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提供降雪预测、预报和降雪等级的确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清雪专项资金。哈局齐齐哈尔站负责齐铁地区清雪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清雪组织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考评办、行风办、文明办负责督促和检查参评单位的清雪工作。各新闻单位负责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管理水平,确保冬季降雪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障道路畅通,结合白城市冬季清雪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市政府成立市区冬季清雪工作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洮北区政府、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白城生态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领导,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及中省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市清雪指挥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市区的清雪工作及应对冰雪灾害kaiyun。指挥部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为市城管局、市政府应急办。

  (一)市区清雪工作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各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单位清雪责任和任务,由各区负责划分。积雪清运工作,由各区政府自行组织,以环卫处为主。同时,要组织分配好办事处、社区、物业小区对主次干道以外小区、巷道、胡同和所属单位负责的广场、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以及“门前三包”单位边石以上区域的清雪工作。

  (二)承担市区道路清雪任务的中省直、市直、区直、各企事业单位,要按时按标准组织好清雪工作。

  (三)遇小到中雪,由市城管局具体负责对洮北区、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白城生态新区指挥部办公室清雪运雪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各区清雪运雪情况上报市政府。

  (四)遇暴风雪灾害,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市、区两级政府,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启动抵御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五)中省直单位除承担现责任区清雪任务以外,还要本着对社会有责任,对白城有爱心,每场雪后再出资一定的清雪费用,以确保白城市民的出行安全。

  (一)要坚持以雪为令,雪停人动,人动雪净。不分节假日、双休日,白天降雪随时清除,夜间降雪次日立即组织清除。各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明确冬季清雪责任人。要建立市、区、街道办事处及属地各责任单位通讯联系网络,要建立严格的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信息畅通。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密切关注变化,遇有雪情,要及时到岗,并组织人员上路清雪运雪。

  (二)要做到“组织、制度、人员、设备”四落实,抓实抓细具体工作。洮北区、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白城生态新区指挥部办公室要逐年加大投入力度,每区再购置2台清雪专用车辆,务必在今冬第一场雪之前到位,不得延误。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提前做好清雪和应对冰雪灾害准备工作,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电力、热力、自来水等部门。

  20××年,我们将在认线××年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正确认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困难,科学分析和把握当前环卫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发挥工作主动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开创环卫工作新局面。

  总体思路:以抓稳定促团结、抓安全促效益、抓管理促发展,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在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逐步解决环卫“非法用工”问题,呼吁全社会支持、理解环卫,市、区财政拿一点,环卫所自筹一点,切实解决环卫劳务用工合法化的问题,稳定环卫队伍,尽快使环卫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随着环卫设施的逐渐老化,不少环卫基础设施已逐渐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影响了城市建设发展步伐,成为制约城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我所也准备逐步淘汰陈旧环卫设备,增加环卫配套设施,投资300万元,添置密封式垃圾车、扫路车、洒水车、电动保洁车等,改善环卫基础设施现状,降低一线职工的劳动强度和劳动风险,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我所也将多渠道的增加经费,拓展业务,增加经济创收,向社会推出更多的便民有偿服务内容,加快环卫的社会化进程,使环卫管理工作有充足经费做保障,为促进环卫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夯实牢固的基础。

  一是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完善各项考核办法,建立日、周、月考核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工人的劳动、工作纪律,一线保洁员应该在工作中根据制度和要求做到自查、自纠,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使城市的环境卫生水平得以提高。

  二是全面实行快速保洁,分时清扫,单班考核,从如何启动快速保洁、减人增效,如何调配人员进行分时清扫,如何进行单班考核等方面入手,集思广益,积极采取适应本所的方式方法,达到常态、长效管理的目的。

  三是改变垃圾收运方式,以迈皋桥、燕子矶为试点,购置小型垃圾收集车、定点定时收集,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降低消耗,提高工作效率。

  随着环卫作业范围的不断扩大及车辆设备的不断投入,我所继续抓安全作业意识的培养,在如何进一步调动驾驶员及一线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方面下功夫,明年准备采取一系列相关的安全作业奖罚兑现配套措施,达到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由于环卫内部没有形成可进可出畅通有效的用人渠道,由于改制悬而未决,我所多年未引进新人,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环卫普遍缺乏发展后劲,我所也准备积极发展寻找部分业务技能强、理论水平高、管理能力专的环卫劳务用工,充实环卫管理队伍,促进环卫发展。

  1、内部管理企业化。由于环卫现有职工身份受到限制,内部无法进行有效有力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因此应建立起与单位发展制相适应的人事运行机制和工资管理机制,内部进行企业化管理,打破现有职工身份限制,实行管养分开,内部管理与外部作业相分离,考核与经济挂钩,不断提高环卫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拓宽服务渠道,如:深入无物管小区及厂矿企业单位自管小区,参与物管,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以环卫改制为契机,对现有经济创收体系,结合环卫实际,按市场化运作,积极参与社会竞争,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为下一步环卫改制推向社会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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